各基层团学组织:
根据《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,切实做好全院团员团费收缴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团费收缴
1、团费收缴对象:团组织关系隶属我院的团员。保留团籍的正式党员、预备党员,可不交纳团费,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。
2、团费收缴时间:2020年12月22日-12月25日。
3、团费收缴标准: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.2元,交纳团费的时间从2020年7月起交至2020年12月,共1.2元。本人自愿多交团费不限(注:没及时缴纳团费者,年度团员民主评议等级为不合格。)
4、团费收缴工作要求:
(1)各班团支部收齐团费并认真填写《附件1:xx系团费交纳情况统计表》,上交各系团委。
(2)《附件1:xx系团费交纳情况统计表》电子版由系部核对公示无误后于12月28日前发送到院团委组织部邮箱:jsxytwzzb@163.com;
(3)各系团费公示核对无误于12月29日前汇入指定账户,请在转账时备注标明转账信息,例如:食品科学系,团费收缴(注明团费金额与上交团费人数)。银行卡账户:62170018 2004 5947 706 (建行) 户名:陈庆峰。
5、学院团委对团费收缴情况进行审核,并在院团委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5日:2020年12月31日-2021年1月4日。公示期结束后各系团委填写《附件2:各系团委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团费收缴汇总表》核对无误后打印纸质版交由各系团委盖章,并于2021年1月6号前提交到到院团委组织部。
如有疑问可联系团委组织部,联系方式:陈同学 13720891117
李同学 18359752217
团委组织部邮箱:jsxytwzzb@163.com
附件:
2.附件2:各系团委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团费收缴汇总表.xlsx
共青团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委员会
2020年12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