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关于规范补办毕业证明书流程
发布时间 :2018-04-10 浏览次数:1242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教学厅函[2014]14号)、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相关规定,我院毕业生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后可补办毕业证明书,毕业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为规范毕业证明书补办流程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提交材料:
(一)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(附件1);
(二)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(原件备查);
(三)原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,无复印件的提供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(可在学信网打印);
(四)本人近期二寸蓝底照片2张及同底电子版(电子版照片小于30k,请以“姓名+身份证号”命名发送至153676502@qq.com);
(五)委托他人办理者,须提交委托书(附件2)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(原件备查)。
二、办理地点:
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综合办公楼505办公室。
三、办理时间:
工作日上班时间,申请即受理,10个工作日内办结(节假日、暑假及寒假期间不受理)。
四、注意事项:
毕业证明书每人只能补办一次,已办理的毕业证明书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学信网)上进行即时电子标注,提交申请须谨慎。
五、联系电话:0591-83799689
附件(点击下载):
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教务处
2019年4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