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、部:
根据省教育厅、财政厅《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(闽教综〔2013〕27号)文件精神,为加强省教育厅研究项目的过程管理,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进度完成研究任务,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7年省教育厅科研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中期检查要求
学院根据《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2017年省教育厅科研立项项目一览表》(附件1),对所有项目进行中期检查。请项目负责人填写《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年度进展情况表》(附件3)或《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执行情况表》(附件4),并提交项目研究进展报告及阶段性成果的有关材料。
二、材料报送要求
1.报送材料中的表格均为一式两份,报告及佐证材料两份,佐证材料均需加盖系章;所有纸质材料一律采用A4纸双面印制;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:jsxy_ky@163.com。
2.项目研究进展报告格式详见附件5。
3.材料提交请装订成册,并于2018年10月25前统一报送研究发展处(A1110)。
4.装订顺序:
中期检查材料清单(附件2)——《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年度进展情况表》(附件3)/《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执行情况表》(附件4)——项目研究进展报告及阶段性成果
附件(点击下载):
1.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2017年省教育厅教科研立项项目一览表.xls
2.省教育厅科技类、社科类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材料清单.doc
3.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年度进展情况表.doc
4.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执行情况表.doc
5.项目研究进展报告格式.doc